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注: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温馨提示
必备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1张,附照片数据条形码1份,无数据条形码的另提交照片1张供扫描用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特定岗位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治病的,需携带医院证明、病例本等证明)。
注: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普洱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新证申请: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上报省厅制证。
签注申请: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制证。
注: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发函核查的,调查和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办理费用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一次有效其他签注:20元/项
二次有效其他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思茅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路146号
咨询电话:0879-2142122
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 下午14:30-17:40
墨江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墨江县联珠镇马场路28号附一号
咨询电话:0879-431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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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景谷县响水路12号
咨询电话:0879-5226474
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 下午14:30-17:40